{{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本府111年10月11日府授人考字第1110139786號函以,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9月29日發布「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構)學校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二、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三、依以上規定,請同仁(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代理教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需於出國7日前填寫「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教職員工防疫期間非因公出國報備單」,如赴大陸地區者,除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外,兼行政職務教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均應適用赴大陸地區規定,改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簽核,並均應於返台一星期內,填具「赴大陸地區人員返臺意見反應表」送人事室核備。
四、核准後請一併至差勤系統「出國或赴大陸」項下填報,並以奉核表單為附件佐證。(參閱差勤系統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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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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