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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北市景興國中「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學生午餐補助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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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北市景興國中「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學生午餐補助重要事項

親愛的家長與同學:

    您好!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就學,減輕就學期間的經濟負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推動「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本計畫針對符合資格之國中學生提供午餐費補助,但配合本市自 115 學年度起全面實施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免費營養午餐政策」,依北市教體字第1153081272號公文來函內容實施,安心就學午餐補助權益因來文調整。為維護您的權益並利相關作業順利進行,以下特將國中階段之午餐補助標準、安心就學補助對象、以及重要用餐規範整理說明如下:

營養午餐補助標準如下:

  • 【學期中授課日】
    • 公立國中:學期間日數直接納入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免費午餐(由學校逕予減免,不收取費用)
  • 【寒暑假期間】
    • 不分公私立,均依 「定額 75  × 寒暑假日數」 核撥補助費入安心就學補助午餐費之同學帳戶。

重要不用餐規範(請家長與同學特別注意)本補助政策旨在建置與運作學校營養午餐的供餐體系,以確保每位學生的均衡營養照顧。因此,請務必配合下列規定:

  1. 不用餐,不補助、亦不退費: 若符合補助資格之安心就學身分之學生,若因個人因素未留校用餐、自行攜帶便當或自備午餐,學校將不提供午餐費補助,且依法「不得」將餐費折換、退費或以現金補助方式發放給學生
  2. 校外活動不重複補助: 學生於供餐日參與戶外教學、畢業旅行、隔宿露營、畢業典禮或校慶園遊會等校外活動,而未於學校享用營養午餐時,均應回歸自備餐食或自費購餐,不提供午餐費退費或折現。

營養午餐費安心就學補助對象

凡就讀本市國民中學,符合下列身分之在籍學生,均可依規定申請午餐費補助: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
  3.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者:如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家庭遭逢重大災難;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等,須檢具相對應證明。
  4. 家庭情況特殊,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
  5. 原住民族學生
  6. 身心障礙學生限領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僅持有特教鑑輔會鑑定證明者,僅可申請課後照顧班費,無法申請午餐費)

️ 特別說明(所得限制): 僅符合「家戶年所得在 35 萬元以下(且年利息收入低於萬元)」之身分者,在國中階段僅能申請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教科書費,不包含午餐費補助

   若您對補助資格、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向各班導師、註冊組(分機112)以及衛生組(分機122)洽詢。                             臺北市立景興國中 註冊組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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