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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 術教育司巫專員,電話:(02)7736-5536。 

四、檢送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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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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