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15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81966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影響學校事務運作,請有意願報名教師先行與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後再行報名。
三、請貴校轉知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7月24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3368@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7-17|
{{ $t('FEZ005')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