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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學 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一案

{{ $t('FEZ001')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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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6月12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73643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請詳參上開國教署函。

三、轉知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2d7@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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