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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教育人員至本市教師研習中心(以下簡稱教研中心)接受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每學年得以12小時為上限核給公假一案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6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73137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前開教師諮商服務次數調整為每學年最高12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校長以及公立幼兒園園長,如於上班時間接受教研中心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在不影響課務前提下,得由服務學校視需要覈實核予每人每學年上限12小時之公假,並請依規定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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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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