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2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67100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影響學校事務運作,請有意願報名教師先行與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後再行報名。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6月3 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 (e-441@mai1.kl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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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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