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23日北市教中字第1150118040號函辦理。
二、參與旨案遴選者,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外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前收件。
(二)送達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會議室」,並請註明「參加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三)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5248168或03-5216121轉273或27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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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7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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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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