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10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54178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轉知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148@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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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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