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30日北市教中字第1153051600號函辦理。
二、旨案苗栗縣出缺學校為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及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有意願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年1月22日修正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三、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通訊報名: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郵戳為憑)。
(二)親自或委託報名: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上班時間內)收件。
(三)送達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並請註明「參加苗栗縣立OO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四)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7-559679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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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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