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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一 案,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23日北市教人字第1153041177號函辦理 。

二、為避免影響學校事務運作,請有意願報名教師先行與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後再行報名,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3月25日(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145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國教署原函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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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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