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 「『2026台北燈節』自115年2月2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 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場所」。
三、「2026台北燈節」活動之禁菸時間及範圍,說明如下:
(一)花博展區: 1、實施禁菸措施期間:自115年2月2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週一至週五:17時至22時、週六:14時至24時、2月 27日及週日:14時至22時)。 2、實施禁菸措施範圍:東側至中山北路3段、南側至民族 西路、西側含捷運圓山站1號出口往南至線型公園及捷 運圓山站2號出口往北至庫倫街口、北側至草坪休憩區 所圍區域,含人行道等處。 3、前揭禁菸範圍內之花博公園圓山園區、線形公園、公 車候車亭、圓山轉運站等處,為菸害防制法及已公告 規範之全時段禁菸場所,於燈節期間維持全時段禁菸。
(二)西門展區: 1、實施禁菸措施期間:自115年2月25日起至115年3月15 日(週一至週五:17時至22時、2月27日及週六、週 日:14時至22時)。 2、實施禁菸措施範圍:東至西寧南路、南至長沙街2段、 西至延平南路、北至開封街2段所圍之區域,含人行 道、騎樓、巷弄、孝字號天橋等處。 3、前揭禁菸範圍內之中山堂、福星國小周邊人行道、捷 運西門站1號、6號出口周邊戶外區域、紅樓(含廣場) 等處,為菸害防制法及已公告規範之全時段禁菸場 所,於燈節期間維持全時段禁菸。
四、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 網頁。
五、貴機關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 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5年2月12日刊登),免備 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 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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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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