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市府觀傳局115年2月6日北市觀發字第1153014027號函 辦理。
二、請運用電子看板跑馬燈協助宣傳旨揭禁菸宣導。宣傳文稿 如下,請參酌使用:
(一)30字:「2026台北燈節」西門及花博展區全面禁菸,違 者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二)60字:「2026台北燈節」2/25–3/15在西門及花博展區 盛大展出,展區全面禁菸,禁止吸菸及使用電子煙,違 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三)90字:「2026台北燈節」2/25–3/15在西門展區及花博 展區盛大展出,活動期間展區全面禁菸,禁止吸菸及使 用電子煙,違者將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 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共同維護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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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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