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2月4日北市教職字第11431185741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辦理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擬定旨揭實施計畫。為鼓勵各校所屬人員參與,補助參賽學校(園)教學團隊初、複選經費。
三、初、複選補助經費及獎金如下:
(一)初選補助經費每校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初選獲得優等者獎金計1萬6,000元、甲等者獎金計1,500至2,000元。
(二)複選補助經費每校9萬元;複選獲得金質獎獎金計60萬元、銀質獎獎金計30萬元及佳作獎獎金計3萬元。
四、有意參賽之學校(園)請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將報名文件(含紙本與電子檔)以掛號信或親送等方式送達麗山國中教務處(地址:114008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電話:2799-1867轉201,聯絡人:陳主任)。
五、前開初選補助經費2萬元得用於教學方案及簡報製作、專家諮詢出席費或膳費等用途,請有意報名學校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前函報或寄送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至本局。
六、檢送旨案「實施計畫(含報名表件)」及「補助經費概算表(範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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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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