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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修正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 (以下簡稱本府自費團保)之「理賠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5年1月22日北市人給字第1153000716號函辦理。

二、現行本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該公司為配合法令遵循及維護客戶權益,修正申請書之「申請保險金類別」說明文字,將「『理賠類別』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未勾選之理賠類別』視同不申請,請務必依實際狀況正確選填」修正為「『理賠類別』原則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惟如尚有符合其他理賠類別,將於確認您的意願後一併審核」,並自115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舊版申請書。相關電子檔已置於本處官網(網址:https://dop.gov.taipei/)首頁/服務園地/本府自費團保專區/理賠申請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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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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