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2月24日北市教人字第1143124758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影響學校事務運作,請有意願報名教師先行與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後再行報名,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1月2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441@mai1. kl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原函、國教署函及相關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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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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