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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檢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臨大安區八德路2段之側門區域,自115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公告(如附件)1份,預告期至114年11月11日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國立 臺北科技大學」(地址: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臨大安 區八德路2段之側門區域,自115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 菸場所。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 告網頁。 

三、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 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4年11月5日刊登 ),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 意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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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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