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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大陸委員會業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4年10月20日北市人任字第1140148244號函辦理。

二、大陸委員會已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115年1月1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依上開修正後之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

三、檢附原函、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修正具結書等相關文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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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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