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有關「臺北市私立奧德斯丁文理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核 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規定之不適任情事,該補 習班業經市府114年9月10日處以廢止立案處分並公告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4年9月10日府教終字第11430953424號公告辦
理。
二、「臺北市私立奧德斯丁文理短期補習班」(班址:臺北市
文山區光輝路13號1樓)之負責人核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條第6項規定之不適任情事,該補習班業經市府114年9月
10日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
準則第36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處以廢止立案處分並公告
(如附件)。
三、為維護本市學生之權益與安全,請貴校協助以多元方式公
告並轉知學生與家長知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7|

{{ $t('FEZ005')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