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4年8月29日北市人給字第1143007664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配合宣導下列事項:
(一)員工本人健檢:施行個人健檢時,將旨揭同意書提交健檢院所協助上傳健檢資料。
(二)機關團體健檢:施行團體健檢時,將同意之員工名單提供給健檢院所協助上傳健檢資料。
(三)前開上傳之健檢資料可於「健康存摺」App查詢。
三、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下載路徑業分置如下網頁,提供各機關員工自行下載運用:
(一)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相關連結(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ndex?mid=437)。
(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系統(MYDATA系統)/健康檢查補助申請及查詢。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成人預防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健康醫院協助勞工將健檢資料上傳線上說明會
(會後更新)/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https://hpdcs.hpa.gov.tw/Lobby/Basic/LB_download.aspx)。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29|
{{ $t('FEZ005') }}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