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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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8日北市教人字第1143089450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規劃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8月22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1326@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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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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