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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函以,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 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一案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4年6月24日北市人任字第1140128474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投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選 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三、請貴單位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完整填寫「桃園市中壢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03-4224970)或 子郵件(zhongli1140823@gmail.com)報名;如係員工家屬欲採個人報名者,且其為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欲報名者,則僅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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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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