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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訂於114年7月3日(星期四)及114年8月12日(星期二)辦理「114年臺北市環境教育承辦窗口教育訓練 班」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略以:「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 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 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前項之環境教育計畫於執行前 應提報主管機關,並於計畫完成後1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 提報……」及因應本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44條: 「環境教育課程內容應包含2小時以上之氣候變遷調適及溫 室氣體減量主題」相關規定。 

二、為協助環境教育承辦人員擬定、執行及申報環境教育計 畫,本局特規劃旨揭訓練研習,依期程安排共2場次,課程資訊如下:

(一)場次一:114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 分,地點為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 

(二)場次二: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地點 為臺北自來水園區。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7月6日(星期日)至以下網址 報名(https://reurl.cc/aem8n4),名額有限(每場次 50人),額滿為止。 

三、旨揭課程簡章詳如附件,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環境教育時 數,請鼓勵所屬環境教育相關承辦人員踴躍報名或派員參 加,並建議給予公假登記。 

四、倘有疑問請洽本案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吳佳芳小姐(電話:02-27844188分機5119),或洽本局陳 宥伶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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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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