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9日北市教人字第1140113960號函辦理。
二、檢附局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8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1146000908號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及 幼兒園落實校園行政中立注意事項」、「臺北市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辦 理慶典活動注意事項」各1份,
三、請同仁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以維本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避免同仁因不諳法規致發生違反行政中立相關規定而有受 懲處之可能。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09|
{{ $t('FEZ005')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