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21268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 康識能,國健署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 280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 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 介等服務。
三、請轉知所屬如有符合旨揭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轉介予本府 衛生局或參與該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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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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