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114年2月12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106019號函辦理。
二、112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原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現更名為凱基人壽)依約承作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4月1日0時起至117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另投保作業請逕洽凱基人壽辦理。
三、檢附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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