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教育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114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類別包含專任教師類( 計6類)、導師類、學校行政類及校長類,其中校長類另案辦理,不在本次各校推薦類別之內。
三、收件時間地點如下:
(一)時間: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至114年1月3日(星期 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前。
(二)地點: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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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3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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