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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函轉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4日辦理 「遠離迷霧傷害-第2屆社群海報及團體創作徵選」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9日衛部護字第1131461077號函 辦理。

二、為避免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入侵校園,造成健 康危害,衛生福利部(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爰與教育部共同辦理旨揭活動(徵選簡章如附件1、活 動海報如附件2),以宣導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等新類型菸 品之危害,共同維護青少年健康。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徵稿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4日。

(二)評選期間:預定113年11月底評選後公布成果。

(三)參與資格: 1、社群海報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正就讀國中/高中/高職學生皆可參加。 2、團體創作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 正就讀專科/大學及研究所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組隊 (至少3人)參加。

(四)徵選主題:投稿作品應至少涵蓋下列任一主題: 1、電子煙及加熱菸會導致成癮,引發腦心肺肝腎等傷 害。 2、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且有二手/三手菸(煙) 危害。 3、「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包含禁止使 用、製造、販售、廣告推銷、代購及攜入國境。 (五)活動獎項: 1、社群海報組:首獎1名(獎狀1紙及新臺幣1萬5,000元 面額之郵政禮券或大型賣場禮券)、優選獎3名(獎狀 1紙及新臺幣1萬元面額之郵政禮券或大型賣場禮 券)、佳作5名及參加獎30名等。 2、團體創作組:首獎1名(獎狀1紙及新臺幣2萬元面額之 郵政禮券或大型賣場禮券)、優選獎3名(獎狀1紙及 新臺幣1萬元5,000面額之郵政禮券或大型賣場禮券) 及佳作8名等。 3、總計有151個獎項,總獎勵價值新臺幣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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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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