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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事業單位公務手機門號」優惠方案一案

{{ $t('FEZ002') }} 事務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13年8月14日北市資安字第11330091941號 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公務手機門號方案合作意向書」前於111 年與各大電信業者簽訂,合作期間以兩年為限,現為延續 本案服務及提供各機關學校等事業單位於公務運用之需 求,故辦理本案與電信業者簽訂續約事宜。

三、上開說明前與各大電信業者簽訂合作事宜,本次合作對象 之電信業者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先予敘 明。

四、本次契約內容摘要如下:

(一)契約期間: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二)適用機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下稱本府各單位)。

(三)電信業者提供專屬臺北市政府行動電話門號及行動上網資費方 案,包括但不限於:

1、公務手機新辦、攜碼、續約及購機合約。

2、通話資費提供網內、網外(含市話)定額免費分鐘 數。

3、行動上網資費方案提供不同流量計價方式。

4、其他加值方案或優惠活動。

五、相關優惠方案將不定期更新公告至臺北市政府「本府TaipeiOn入 口網」—「布告欄」—「臺北市政府電信節費專區」,各 單位得依實際需求於各電信業者提供之資費方案中所列聯 繫窗口、申辦據點或網路申辦方式進行下訂。

六、檢附本次與各電信業者簽訂之契約書及各電信優惠方案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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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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