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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辦理)」113學年度招生簡章及「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招收規定」各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招收名額及資格:
(一)招收幼兒一百二十名。招收資格為二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家長以申請就讀子女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或以照顧孫子女之名義申辦留職停薪者,應於幼兒正式就讀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就讀資格。
二、招收順位:
(一)優先順位:

1、第一序位:家長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子女共四名,每班(二足歲班以一班計)各一名。
2、第二序位:臺北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滿二足歲之幼兒。
3、第三序位:就讀幼兒園幼兒之兄弟姊妹。
4、第四序位:本府各機關(構)學校現職員工第三胎(含)以上之子女共四名,每班(二足歲班以一班計)各一名。
(二)第一順位:服務於臺北市市政大樓之本府各機關現職員工之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三)第二順位:服務於臺北市市政大樓以外之本府各機關(構)學校現職員工、臺北市議會現職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之子女及孫子女。

三、旨揭招生作業報名時間為1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請本校欲報名之同仁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填寫附件報名表及備妥相關文件送人事室辦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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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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