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本府表揚優秀青年公務人員要點(以下簡稱表揚要點),冊列獲獎人員各頒給相當於新臺幣3萬元之等值禮券,給予公假5日;本府預定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市 政會議(3月29日青年節前)頒獎表揚,有關頒獎等事宜將另函通知。另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通知本府人事處。
二、依表揚要點第10點規定,當選本府優秀青年公務人員者, 若機關遇有適當職務出缺時,得優先拔擢任用;爰請當選人員之服務機關予以造冊列管,爾後遇有適當職務出缺時,予以優先拔擢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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