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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113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實施計畫」

{{ $t('FEZ002') }} 設備組|

一、申請及審查期程簡述如下(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一)初審:各校於113年4月9日(星期二)前自行辦理研究計畫初審。研究成員如含不同學校學生,由第一作者所屬學校進行初審及報名。
(二)複審,採書面審查:
1、報名:各校於113年4月10日( 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送)至市立大同高中設備組,並上傳雲端資料庫辦理複審(以學校為單位現場送件,亦可掛號郵寄並以郵戳為憑)。
2、審查期程: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進行研究計畫之書面審查。
(三)決審,分「作品說明書書面審查」及「口頭報告」二階段:
1、作品送件:核定獎助之研究計畫,應依計畫期限完成,並請各校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資料寄(送)至市立大同高中設備組,並上傳雲端硬碟,網址由市立大同高中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後以電子郵件寄送予通過複審之研究計畫所屬學校。
2、審查期程:
(1)作品說明書書面審查: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2日(星期三)。
(2)口頭成果報告:113年10月5日(星期六),假市立大同高中辦理。
二、依據本年度(113年)實施計畫第10條第2項略以,複審通過後倘有研究者退出,請學校於決審送件截止前,檢附單一作者退出研究聲明書函送市立大同高中辦理。
三、旨揭獎助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市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聯絡電話:(02)2505-4269分機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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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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