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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重要通知

{{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重要通知

一、行政院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各學程依家庭年所得學雜費減免情形如下:

私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直接扣抵17500元(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上)

公私立高中職:免申請全面免學費

基於國家整體資源之合理運用,各項助學措施宜擇優擇一支領之原則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爰此方案不能與「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私立大學每學期35800元,公立大學每學期13600元) 」同時領取。若您欲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請自行主動向學校表示不減免學雜費。如有減免學雜費(教育部補助),將無法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已領取者依規定須追繳收回。

 

二、欲申請補助費之同仁請將申請書(一式兩份)及繳費收據(高中以上)於113年3月8日(五)前繳交人事室,感謝您的配合!

其餘規定及各學程子女教育補助費支給數額請參考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

檢附學費減免懶人包及子女教育補助表於附件。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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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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