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一案。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8日北市教人字第1133031333號函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原函,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2355@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實習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局函、國教署函及相關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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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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