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本校於112年11月21日經主管會議通過修正「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表揚資深優良教職員工獎勵要點」新增任職本校滿40年獎勵方式,爰修正受獎名單如下:
一、依本校表揚資深優良教職員工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112)年實際任職本校屆滿10、20、30及40年以上(扣除留停年資)服務成績優良教職員工符合請獎人員初查如下:
40年:姜○綢女士
30年: 無
20年: 管○華教師、李○喬教師、黃○勛教師
10年: 謝○謙教師、周○蓁教師、陳○文教師、吳○蓁幹事、邱○炎約僱幹事、粘○玲約僱管理員
三、前列請頒名單如有漏(誤)列或有任何疑義,敬請於112年11月22日(三)前逕洽人事室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1-22|
{{ $t('FEZ005') }}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