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10591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級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 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 等情事,先予敘明。
三、本次研習僅招募調查專業人員,研習預定辦理2梯次:
(一)第一梯:預訂112年8月23日至2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第二梯:預訂112年8月28日至3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四、詳情請參閱附件招募計畫,請欲參訓的同仁,於112年8月11日16時前,填寫附件推薦表送交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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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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