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19日北市教人字第1123068771號函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詳參國教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6048號函,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至ep242@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局函及相關文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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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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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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