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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涉各級學校部分

{{ $t('FEZ002') }} 衛生組|

(一)全面禁止類菸品(含電子煙)及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含 加熱菸)。

(二)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違者須接受戒菸教育。

(三)各級學校為全面禁菸場所,學校應設置禁菸標示與維護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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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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