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公立國中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2年4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23034954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及桃園市政府原函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4-12|

{{ $t('FEZ005') }}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