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松山區公所112年3月16日北市松民字第1123007870號函辦理。
二、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所工作人員,請填寫附件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里、鄰等務須填寫完整,經首長、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後,於112年5月31日前逕送或傳真(02-27630990)該所民政課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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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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