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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受理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洽體育組。

{{ $t('FEZ002') }} 體育組|

1.檢附之賽事成績證明須為: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11181日至1121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2.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 佐證資料。

3.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以 利初審作業,未附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資料 者,不予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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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1|

{{ $t('FEZ005') }}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