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臺北市松山區公所111年11月29日北市松民字第1113020554號函辦理。
二、欲擔任松山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請填寫附件「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里、鄰等,務須填寫完整,經首長、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後,於111年12月2日前逕送或傳真(02-27630990)松山區公所民政課彙辦。
三、依111年11月30日北市松民字第1113020681號函辦理,因誤繕修正投票日期為1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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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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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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