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0年員工休閒隊社桌球社活動實施計畫暨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0年8月25日北市人給字第1103007393號函辦理。
二、旨揭隊社活動自即日起恢復辦理,並落實「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指引」之規範,即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採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本局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規範作滾動式檢討修正,並隨疫情狀況調整通知是否暫停辦理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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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63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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