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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轉知有關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送托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55911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家字第 1110960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鑒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指揮中 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天,隔離期 滿後,繼續進行4天自主防疫。另針對自主防疫4天期間,考量托育服務為高度密集場所,且嬰幼兒未能接種疫苗, 為降低感染風險,托育人員及嬰幼兒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 服務為原則。

三、依前開衛生福利部函略以,經主管機關通知匡列之托嬰中 心工作人員及受托兒童,於居家隔離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 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 「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 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至居 家托育人員及其收托之兒童,如有前述情形,亦得比照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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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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