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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總務處公告

轉知臺北市政府青年局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12月15日施行

{{ $t('FEZ002') }} 事務組|

轉知臺北市政府青年局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 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 12月15日施行。 

說明:

 一、本案業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114年12月4日北市青秘字第1143010655號令 發布在案,並刊登於114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公報第231期 在案。 

二、本案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 水號1144900J0006。 

三、檢附本基準之修正條文及修正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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