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人事法令專區

轉知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 $t('FEZ002') }} 人事室|

一、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3年1月5日生效。

二、依行政院113年1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0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21|

{{ $t('FEZ005') }}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