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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人事法令專區

轉知考試院112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11月22日部銓一字第112563798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本次修正陞遷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明定各機關訂定陞遷序列表,不得就同一序列職務另訂陞任資格條件。其餘修正規定請參閱附件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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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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