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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人事法令專區

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條及第16條業經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20253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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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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