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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人事法令專區

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

{{ $t('FEZ002') }} 人事室|

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0年6月21日北市勞就字第1100123890號函層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00024428號書函轉勞動部110年6月4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433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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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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