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市府觀傳局115年2月13日北市觀發字第1153014396號 函辦理。
二、旨案前已函請各校協助宣導,今重新調整禁菸宣傳文稿如 下:
(一)30字:「2026台北燈節」西門及花博展區,除吸菸區 外,禁止吸菸(含電子煙及加熱菸),違者最高處1萬元 罰鍰。
(二)60字:「2026台北燈節」2/25–3/15在西門及花博展區 盛大展出,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含電子煙及加熱 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 鍰。
(三)90字:「2026台北燈節」2/25–3/15在西門展區及花博 展區盛大展出,活動期間展區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含電子煙及加熱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 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共同維護良 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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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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